《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村庄规划》已按法定程序经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项目位于勒流街道东部,北至珠二环高速,西至佛江高速,南至大凤岗与富裕村衔接,东侧与连杜村、古鉴村相接,龙眼村的村域行政范围面积为487.13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不含村域东北侧已批的凤翔工业区控规范围以及西南侧已批的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顺德支流北岸片区控规范围,则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389.77公顷。
二、批准文件: (略) 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勒流街道龙眼村村庄规划的复函(顺府办函(2024〕372 号)。
三、实施时间:自批准之日(2024年8月28日)起。
四、规划内容:见附件。
(略) 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勒流管理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