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明确外来企业来我县从事建筑安装施工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万府办字〔2017〕76号)文件要求:
一、外地来我县从事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必 (略) 政区域内办理税务登记,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开设基本账户,进行正式注册登记,并 (略) 门填报《纳税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款一律拨付至其分支机构的基本账户。对于不符合条件的, (略) 门暂不发放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建设单 (略) 门不予支付工程款。
本项目的中标企业 (略) 。
国营万安 (略)
* 日
根据 (略) 《关于明确外来企业来我县从事建筑安装施工房地产企业开发企业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万府办字〔2017〕76号)文件要求: 一、外地来我县从事合同金额或中标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必 (略) 政区域内办理税务登记,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开设基本账户,进行正式注册登记,并 (略) 门填报《纳税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工程款一律拨付至其分支机构的基本账户。对于不符合条件的, (略) 门暂不发放相关许可证件,项目建设单 (略) 门不予支付工程款。 本项目的中标企业 (略) 。
国营万安 (略)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