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金利镇恒迪电子配件厂年产600万片锂离子电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
项目名称 | 高要区金利镇恒迪电子配件厂年产*片锂离子电芯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高要区金利镇恒迪电子配件厂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镇永利工业园永利大道206号之一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占地面积2747.19m2,建筑面积*.2m2,由一座5层建筑组成,主要设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以及仓储区。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芯生产及销售,年产*片锂离子电芯。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占*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园 (略) 流入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投料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布烘烤工序产生的NMP经回收系统回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注液工段产生的NMHC、臭气浓度设备经管道密闭连接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正负极边角料、隔膜纸边角料、切边整形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喷淋塔废水与NMP回收液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排放标准(第二时段)与高要区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 (略) (略) 进入高要区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投料工序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涂布烘烤、注液工序废气NMHC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涂布烘烤、注液车间无组织NMH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包装车间厂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印刷工序臭气浓度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