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浴室柜500套、货架350套、家具200套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洛江经 (略) - (略) (顺丰街6号)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 (略) (略)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总氮指标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中的规定限值,城 (略) 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在达标排放情况下,项目污水排放不会 (略) 理厂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②废气
项目粉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相关排放标准;有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家具制造、表3、表4标准限值要求,非*烷 (略) 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的表A.1的相关标准。项目 (略) 理后排放强度小,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通过加强环境管理,注意固废的收集,使固废能得到及时、 (略) (略) 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 (略)
联系人:夏总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