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审计局:
你局于2023年12月6日送达的《 (略) 审计局审计报告》(禄审社报〔2023〕28号)、《 (略) 审计局审计决定书》(禄审社决〔2023〕11号)已收悉。2023年3月21日至11月16日, (略) 金山镇8个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的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党组会议,对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结合该项目实际逐条进行分析,现就你局《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回复如下:
一、审计情况
本次 (略) 金山镇8个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建设概况、立项批复情况、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项目建设公告制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审计报告》肯定了该项目建设所产生的效益,肯定了项目是符合土地整治项目相关建设管理规定的,但同时也指出了在项目实施过程和工程价款结算中存在的问题,所列问题符合事实。
二、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整改情况
审计反馈“多计价款的问题”:本次审计发现,在被审计单位送审的结算价款*.74元中,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73元,其中:
禄丰县金山镇炼象关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送审结算价款*.53元(含其他费用—标识设定费该项目未做,下浮后的标识设定费19577.50元),多计工程价款29630.18元;
(略) 金山镇炼象关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送审结算价款*.64元,多计工程价款6095.22元;
(略) 金山镇鲁家村戴家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送审结算价款*.24元,多计工程价款7162.82元;
(略) 金山镇鲁家村郭家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送审结算价款*.45元,多计工程价款6592.02元;
(略) 金山镇杨家庄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送审结算价款*.27元,多计工程价款6374.22元;
(略) 金山镇中屯村红石岩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送审结算价款*.96元,多计工程价款18385.36元;
(略) 金山镇中屯村蒋家山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送审工程结算价款*.37元,多计工程价款7221.14元;
禄丰县金山镇南冲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送审结算价款*.28元,多计工程价款32418.77元。
整改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竣工结算以最终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略) 自然资源局在审计过程中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在《审计取证单》、《工程结算审计认定表》签字盖章确认扣减多计的工程费。我们将依法依规及合同约定予以纠正,并调整会计账目。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开设指标交易回款共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将指标交易回款用于支付的拖欠应付款项。今后我们将不仅加强对项目实施管理过程的监管监督,还得加大资金到位监管力度,避免出现多计工程价款和因资金不到位拖欠应付款项的情况发生。
三、采纳审计建议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规范。
经过审计组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对该项目的审计工作,为此我们对审计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意见书中所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我们会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总结、积极整改。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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