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 (略)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九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20 (略)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9,全省排名倒数第1,PM10平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数第3,臭氧平均浓度16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数第5;2023年1-6月,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8%,臭氧平均浓度13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数第5;严重影响湘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优良率的全省排名。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20 (略)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省倒数第1位,PM10和臭氧平均浓度改善率力争排名全省前列。
1.整改措施一: (略) 级开展建设工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略) 在建工地形成问题整治台账, (略) 道路破损及基础设施大排查;制 (略) 修补和基础设施完善工作方案并落实, (略) 清扫保洁方案,加强周五大扫除、节假日和特殊时段大清洗,加强环卫服务监督考评; (略) 所有在营加油站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加油卸油设施不完善,加油枪橡胶圈破损、加油机及管道阀门气密性不足、二次回收系统不完善、收集率不高等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治台账;
2.整改措施二: (略) 级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实施能源、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工业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成品油流通、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国有企业、气象等十大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攻坚行动;
3.整改措施三:对积尘负荷走航存在的问题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
4.整改措施四: (略) 建设工地“八个百分百”措施落实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交办整改;
5.整改措施五: (略) 环委办发布的开展临界污染天气管控和应急减排响应通知。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成情况:已达成。为改善空气质量,我区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包括对建设工地进行扬尘污染整治,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及拆迁工地扬尘整治,组织农民参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开展临界污染天气管控等。通过这些措施,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整改措施一:2023年5月开始对建设工地进行扬尘污染整治,重点对湘大生 (略) 、 (略) 摩天轮项目、潭房紫竹尚苑项目、和平央著项目、万楼公馆、万楼停车场场地平整项目、源福文旅湘江十八图项目、 (略) (略) 改造项目(城正街街道瞻 (略) (略) )、上元(湘潭)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项目、 (略) 宿舍 (略) 改造等项目进行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在建工地形成了问题整治台账, (略) 、 (略) (北二环―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略) 道路破损大排查; (略) 清扫保洁方案,加强周五大扫除、节假日和特殊时段大清洗,加强环卫服务监督考评;对卫星加油站、黎建加油站、华远湘泉加油站、中兴石化加油站、 (略) 响塘和平加油站、鹤岭加油 (略) 所有在营加油站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加油卸油设施不完善,加油枪橡胶圈破损、加油机及管道阀门气密性不足、二次回收系统不完善、收集率不高等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治台账。
2.整改措施二: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有关领域大气污染防治达标攻坚行动。
(1)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 (略) 发改委做好《 (略) 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积极推 (略) 光储能源一体化项目,自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签约项目33家。
(2) (略) 雨湖高新技术产 (略) 成功申报为省级 (略) 。指导并推荐湘牵工业、平安电气、电化科技申报绿色工厂。推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高耗能行业积极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工作。 (略) 、 (略) 、湘潭厚 (略) 三家企业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 (略) 汽修和涉烤漆房企业进行环保检查,普及大气污染排放要求。取缔2家未备案从事违规机动车维修喷漆、烤漆、补漆等作业的单位。对39家汽修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喷漆作业时VOCs治理设备正常运行,发现的其他环保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与交通运输部门、乡镇(街)、 (略) 合作, (略) 域周边的违规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时巡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4)工业治理方面,核查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员 (略) 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提级;指导配合 (略) VOCs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申请中央资金(略)元。 (略) (略) 夏季攻势治理任务。
(5)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方面,截至目前,开展 (略) 检路查联合执法和入户检查共16次,共检测400台柴油货车,其中52台不合格。检测12 (略) 移动机械,其中15台不合格。对尾气抽检不达标的车辆,由生态环境部门向车主出具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和复检,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 (略) 罚。
(6)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日常监管,重点监督检查加油站油品质量,加强对成品油自流黑的监管,加大对成品油的产品质量抽查以 (略) 理工作。
(7)住房城乡建设方面,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及拆迁工地扬尘整治。积极开展工地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扬尘治理 (略) 。
(8)组织农民参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并展示横幅。通过多种宣传方式,确保秸秆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措施传达到每个家庭。试点项目改善了秸秆收储体系、扩大利用途径,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耕地质量。
3.整改措施三:对积尘负荷走航监测均值在1克/平方米以 (略) 、星沙村乡道、 (略) ,积尘负荷走航数据对比恶化率较 (略) (北二环―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略) 、 (略) 、 (略) 进行交办,重 (略) 施工、保洁频次不足、路面可见明显扬尘、路面干燥、 (略) 存 (略) 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4.整改措施四:我区建筑工地共计9个,针对建 (略) 出动检查人员48人次,定期进行巡查、检查,截止目前暂未发现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同时, (略) 级督促各在建工地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扬尘防治“八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对现场不具备冲洗能力的门进行封闭,所有车辆进出必须走项目正门,车辆进出必须冲洗到位,严 (略) ;对场内裸露黄土进行全面覆盖,完善围挡喷淋设施、施工便道,采取湿法作业,定期 (略) 进行清洗。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扬尘管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控扬尘问题的产生。
5.整改措施五:开展临界污染天气管控,及时发布应急减排响应通知。据统计,2023年以来,响应臭氧等级减排措施20次,颗粒物等级减排措施6次,中、轻度污染天气管控措施3次,重污染天气预警8次。
四、核查验收意见
(略) 整改办初步核查,本次核查发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9整改目标全部完成。
五、今后工作打算
1. 持续监测和控制:立足各类数据监测系统,对空气质量和环境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
2. 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推动技术创新,提升空气质量治理的效果和可行性。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探索更加清洁、低碳的生产方式,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3. 促进跨部门合作:继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企业和属地的合作与沟通,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通过联合行动,协同解决环境问题,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崔筱婧,联系方式:0731-(略)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