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茂名 (略) 双潭水闸重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茂名 (略) 双潭水闸重建工程
项目位置:双潭水 (略) (略) 东南部的麻岗镇博贺海堤中间,地理位置:东经113°22′30.74″、北纬22°40′29.27″。
项目概况:现状双潭水闸过水能力不满足要求,部分闸门无法正常启闭,已多次造成洪灾。为消除水闸险情和隐患,保障范围内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拟对双潭水闸进行拆除重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双潭水闸、管理房及河道整治工程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闸设计潮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 (略) 渔港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工;电话:0668-(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张工;电话:(略)
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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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茂名 (略) 渔港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