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 (略) 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 (略) 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0月- 2018年3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8)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要求汇出;
(9)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 (略) 行贿犯 (略) 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0)省内企业提供 (略) 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 (略) 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1)有土方外运作业的,应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单位,提供渣土外运承诺书;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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