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东城区建设大道以南、四平路以东GX03D06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上公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江苏康达 (略) (报告编制单位) (略) (略) 建设大道以南、 (略) 以东GX03D06地块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调查原则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调查报告为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标准规范可以结束时的调查报告。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溪市东城区建设大道以南、四平路以东GX03D06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基本信息: (略) (略) 建设大道以南、 (略) 以东GX03D06地块位于 (略) 花园街道花园村,东至花园村早塘组、 (略) 、 (略) 、 (略) ,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7°14′26.16″,N28°17′35.05″,地块总面积(略).96m2。本地块历 (略) 花园街道花园村村委会集体用地,2024年开始拆除地块内村落住宅,2024年7月被征收。地块三调现状用地性质为旱地、水田、乔木林地、公园与绿地、其他林地、 (略) 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
三、调查结论
江苏康达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编制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地 (略) 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为未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城镇住宅开发利用。
单位:江苏康达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859号(A-1)
联系电话:(略)
江苏康达 (略)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