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名称:西湖路幼儿园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29"19.71";北纬:43°51"6.60"。占地面积3475m2。
调查结论: (略) 幼儿园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 (略) (略) (略) 以东,庐山街以北,东经:87°29"19.71";北纬:43°51"6.60"。地块总占地面积3475m2。地块西侧 (略) ,隔路为秦基澜城二期,南侧紧邻 (略) 域,向南55m为庐山街,东侧紧邻秦基澜城一期,向西110m为中粮 (略) 。北侧紧邻秦基澜城一期,向北170m为秦基澜城六期。
第一阶段调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确认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地块2007年之前为未利用地,2007年4月场地及周边进行了基础建设,2009年4月地块内入驻新疆立通 (略) ,公司运营至2020年6月进行了拆除。2020年7月至今地 (略) 于闲置状态。2024年,乌鲁木齐经济技 (略) ( (略) (略) ) (略) 计划在该地块 (略) 幼儿园项目,并办理了前期相关手续。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由于地块内历史存在工矿用途、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和分布空间。
第二阶段调查
现场采样及通过对地块土壤样品中的GB #-2018中表1中基本45项及表2中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所有检测的土壤中关注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可以结束。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调查工作,本地块可 (略) 幼儿园项目开发利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2月11日
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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