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和美乡村提升项目-群众文化中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和美乡村提升项目-群众文化中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和美乡村提升项目-群众文化中心提升(项目代码:2406-35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万安镇上镇村。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约1538平方米场地进行环境整治提升,绿化亮化,对场地内的住宅进行改造提升。
五、主要设计标准:除特殊注明外,外墙采用190厚淤泥烧结多孔砖,内隔墙采用19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且不得小于5.0MPa,户内隔墙采用95厚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砂浆为M5.0;屋面防水等级Ⅰ级,屋面块瓦采用金属件锁固,加强瓦材固定;围墙、挡墙等砖砌体的下部,距室外地坪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09.*元,其中施工280.*元。建设资金为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五个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和美乡村提升项目-群众文化中心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略) 武平生态环境局。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
和美乡村提升项目-群众文化中心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时间: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概算(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280.96 | |
1 | 建筑工程及安装费 | 280.96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0.97 |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2 | |
2 | 工程招标代理费 | 1.2 | |
3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1.63 | |
4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4.21 | |
5 | 工程勘测费 | 3 | |
6 | 工程设计费 | 8.43 | |
7 | 建设工程场地交易费 | 0.5 | |
三 | 预备费 | 8 | |
四 | 概算总投资 | 30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