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 花溪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三四阶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3.3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限于2家...”。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2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现更正为“(1)联合体成员不限于2家...”。
3、原招标文件领取截至时间为“2024-04-30 10:00”,现变更为“2024-05-10 10:00”。
4、原开标时间为“2024-05-06 09:30”,现变更为“2024-05-11 09:30”。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变更
招 标 人: (略) (略) (代建单位) (略)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项目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25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