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鄂伦春自治旗水飞蓟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鄂伦春自治旗水飞蓟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和鄂伦春自治旗水飞蓟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大杨树镇等,评价范围外的居民群众也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和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鄂伦春自治旗惠农扶贫 (略)
通信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联系人:博文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名称: (略) 泰信 (略)
通讯地址:黑龙江 (略) 建华区凤凰汽配城49栋商服第107号至109号
联系人:胡昌顺
联系电话:0452-*
监督电话:0470-*
电子邮箱:*@*q.com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鄂伦春自治旗惠农扶贫 (略)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