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关于“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打造智慧养老新业态”有关精神, (略) (略) 结合“强服务、树品牌”的宗旨,贯彻落实“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略) 内长者需求为目标, (略) 内长者需求, (略) 内环境氛围进行提升改造,现 (略) 内环境提升项目承接单位,委托其开展工作。 (略) 关于公开遴 (略) (略) 内环境提升项目承接单位公告如下:
一、遴选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3日。
(二)遴选时间:2025年1月17日前完成。
(三)公开方式:通 (略) (略) 站发 (略) (略) 内环境提升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信息。
(四)报名方式:依照本公告“ (略) (略) 院内环境提升项目用户需求书”和“附件 (略) (略) 环境提升项目评分办法”要求携带有关 (略) (略) 天年街399 (略) (略) 办公楼6楼办理。
(五)服务内容: (略) (略) 内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包含设计、施工),内 (略) 内康福楼、康乐楼2-9层信息栏、各类标识牌;翻新景观墙、改造接待台等。
(六)本公告发布之后,意向方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开始之日前以书面提出。如未书面提出异议且参加报名的,视为同意本公告的评分标准、合同等全部内容。本项目为一口价,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需成交方支付。
二、承接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承接单位资格要求
1、承接单位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承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承接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的。
(二)承接单位业务能力要求
承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设计、实施经验。
(三)参加遴选提交资料
参加遴选提交资料须密封并盖章,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技术方案、过往业绩、人员情况、售后服务方案、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三、承接单位的确定
本 (略) (略) 内环境提升项目承接单位在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单位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遴选,另行公告遴选),评估机构以评分制的方式选择、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本次遴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评分项目共三部分,总分为100分。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长的单位。
附件: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项女士、佘女士,联系电话:020-(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