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略) 关于宁都县青塘镇社岗村新建幼儿园工程(项目编号:*-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青塘镇社岗村新建幼儿园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青塘镇社岗村新建幼儿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37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4F* | 宁都县青塘镇社岗村新建幼儿园工程 | 1 | 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应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4日 08:00 至 2024年09月02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方式:江西省公共 (略) 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方式: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2.操作流程详见“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http://**),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 (略) )。“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略) 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6.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不见面开标系统如有部分人未按时签到或解密,其他投标文件可以正常开标的,招标活动依法正常进行。 (二)响应保证金: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 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 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收取。 (四)付款方式:按月进度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拨付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核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五)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青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青塘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宁都县领秀新都14栋18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