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智慧交通运营管理提升项目(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明 (略) (略) (略) (略)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沙县区智慧交通运营管理提升项目(充电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3.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所属行业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沙县区智慧交通运营管理提升项目(充电桩建设项目) | 1 | 批 | *.00 | 工业 | *.00 |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最新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最新政策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资格:
(1)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2特定资格: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62号),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投标人于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到三明 (略) 登记报名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6.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沙县区凤 (略) 20号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略) 三元 (略) 双园新村56幢202室;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0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略) 第二交易厅(新华都4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投标方代表需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8、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①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沙县区 (略) 32号
联系人及方式:吴工、0598-*
②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明 (略)
地址: (略) 沙县区凤 (略) 20号金泰加油站综合楼四楼
(略) 三元 (略) 双园新村56幢202室
联系人及方式:小吴、小李 0598-*、*
邮箱:*@*63.com
标书款及服务费专户(公司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
开户名:三明 (略)
开户行:建设银行沙县支行
账 号:**
(略) (略) (略)
三明 (略)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