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 (略) 70号?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宝清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工程项目黑龙 (略) 宝清县小城子镇及夹信子镇境内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 (略) 该项目位于宝清县小城子镇及夹信子镇境内,地处宝石河沿岸。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主要内容有清淤工程,清淤长度32.26km;水系连通工程,开挖排水渠380m;坡水沟治理工程,进行生态防护,生态护岸长22.22km以及滨岸带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其中滨岸带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岸坡整治工程,进行生态防护,防护长度31.45km;水土保持工程,构建水土保持林3.77hm2,构建生态缓冲带及景观提质工程,面积23.83hm2。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60.#元。(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生 (略) 表土开挖、土料装卸、主 (略) 土方填筑等施工过程中采用洒水降尘;砂砾料等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苫盖及加湿等,物料运输车辆行驶至青龙山村、四新村等村屯时,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降尘。施工期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各施 (略) 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暂存在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外 (略) 置。该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布置施工方案,将大噪声源机械设备布置在远 (略) 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该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工程不设置弃渣场,产生的余方在临时堆料场(永久占地范围内)临时堆存,靠重力天然脱水后,直接外运至宝 (略) 基础设施建设。施 (略) 设置垃圾箱, (略) 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定 (略) 置。(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前, (略) 区、施工生 (略) 等临时占用的内#滩涂进行表土剥离的表土暂存 (略) ,暂存期间采用土埂拦挡,定期洒水保湿,施工结 (略) 内土地平整并进行撒播草籽,恢复原有地类。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表层土壤的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向河流排放施工废污水及固体废弃物,避开雨天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