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市 (略) 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市公 (略) 受 (略) 市 (略) 文 (略) 的委托, (略) 采购。现将招标文件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 日下午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 (略) 市公 (略) ,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racgzx @163.com。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 *** 。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其书面材料须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其书面材料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略) 为记录。
(略) 市公 (略)
2016年 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