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沙雅县GAJ4G执法记录仪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1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范泽南 *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2 23:47 - 2024-09-05 20:00
采购单位:沙雅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执法记录仪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执法记录仪;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 160个 | *.00 | -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有原厂设备检测报告及原厂产品支持服务承诺函、原厂质保涵、原厂产品授权,以上材料全部加盖原厂公章。 2、上传报价单加盖公章,报价单内必须提供品牌、型号、单价,无品牌型号做无效标处理 3、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加盖公章 4、对售后要求进行承诺并上传承诺函加盖公章 5、以上材料需以PDF形式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沙雅县 沙雅镇 (略) 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他要求 | 设备需包含 (略) (略) 费(专用60GB流量),链路时间自开通之日起算 |
安装调试 | 为保证设备质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资料、检测报告盖章原件,演示样机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若所提供的货物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通过虚假响应谋求中标结果,或无法按时交货影响政府采购工作完成的,我单位将上报财政监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取消中标资格。本次所有货物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直至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安装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
售后要求 | (1)设备不少于3年原厂质保(包含机器本身设备损坏或其他意外情况),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并交付使用后算起。 (2)软件产品缺陷修补、后续升级要求:免费升级。 (3)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护,供应商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 (4)质保期满后提供的服务:质保期外应以最低价格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5)投标人应提供以下售后服务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维修: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7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无法在7日内解决的,应提供备用机,让用户能够正常使用,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维修配件: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为免费维修,质保期外应以最低价格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