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区绿化美化养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3-07 10:00:00,更正为:2023-03-1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3-07 10:00:00,更正为:2023-03-16 1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分办法中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2 | 履约能力 | 2分 | 投标人提供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得 2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 共同评分因素 |
3 | 人员配置 | 26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职称得4分,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8分,本项最高8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 分,具有测绘作业证(生态类)加 4 分,本项最高8分。 3.环保专业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环境保护高级及以上职称得6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加 4分,本项最高10分。 注:1.以上人员均不得重复计分; 2.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略) 人员,须提供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更正为: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2 | 履约能 力 | 8分 | 投标人提供 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8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鲜章(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 共同评分 因素 |
3 | 人员配 置 | 2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职称得 3分, 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5 分,本项最高 5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 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以上职称得5 分,本项最高5 分。 3.绿化养护人员(2人):每一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 3 分,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5分,本项最高10 分。 注: 1.以上人员均不得重复计分; 2.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略) 人员,须提供相关在职证明材料。 | 共同评分因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编号:*00279[2022]00159;2、监督单位: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管理局
地址: (略) 茶马路5号
联系方式: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18层1、2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28-*
鑫 (略)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