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FB(略) | |
(略) (略) 受 (略) (略) 委托,就其出租 (略) (略) (略) 66-9、66-12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略) (略) | |
1.2 标的名称: (略) (略) (略) 66-9、66-12号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3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略) (略) (略) 66-9、66-12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665.9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3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其余以现场勘查为准。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2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34.3500 | |
3.2 租期(月): 60个月 (首年含1个月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8.58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提供如下承诺书:(获取承诺书联系人:肖工(略)) ①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②未发生过竞租成功又反悔不愿意承租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违约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③竞租成功后依法履约并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④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不增长。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3)参与本次招租项目的意向承租方须递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17.(略)元。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 (略) 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 (略) 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 (4)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扣留其交易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按照价格高低排序另行确定承租人或将该房屋另行招租。 (5)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装修前须先报出租方备案并经其同意,施工时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若有违约,出租方有权扣留其租赁押金,若所示额超过租赁押金的,承租方须补足。 (6)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7)承租人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赁满规定期限的,扣除租赁押金(也即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出租人相关损失(含重新招租费用、招租期间房屋闲置的损失,闲置费用按成交租金按天结算)。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须10个工作日内撤离出场,未在规定时间撤离的,须承担年承租费用5%金额/天的罚款。 (8)现场踏勘: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现场,勘察联系人:陈潇电话:(略) (9)招租人本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 (略) (略) | |
联系人:陈潇 | |
联系电话: (略) | |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建邺 (略) | |
联系人:张工 | |
联系电话:(略)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