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贡嘎县自然资源 (略) 贡嘎县6个乡镇农村宅基地(第一批、第三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贡嘎县6个乡镇农村宅基地(第一批、第三批)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共172个地块,分 (略) 贡嘎县岗堆镇(共30个地块,其中岗堆村5个、吉纳村8个、乃萨村2个、雪岗村12个、普雄村3个,共占地面积*.2m2)、江塘镇(共14个地块,其中娘索村4个、岗巴村3个、江塘村6个、保吾村1个,共占地面积5002m2)、朗杰学乡(共52个地块,其中岗则村15个、江雄村9个、朗达村23个、朗杰学村5个,共占地面积*.5m2)、杰德秀镇(共36个地块,其中果吉村11个、斯麦社区12个、杰德秀社区13个,共占地面积*m2)、克西乡(共16个地块,其中修吾村2个、白康村1个、克西村13个,共占地面积6339m2)、东拉乡(共24个地块,其中岗巴村3个、广嘎村1个、吉琼村4个、玉曲村4个、芝龙村6个、东拉村6个,共占地面积8642.1m2)。项目地块共172个,调查范围总面积*.8m2。
2019年3月以前,项目地块为农用地,2019年3月到2023年1月期间,6个乡镇村民先后申请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许可,用于在项目地块进行原址新建、翻建住宅,截止2024年4月调查,本项目共172个调查地块中,140个地块已建成居民房屋,6个地块在建中,26个地块为空地尚未修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西藏自治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格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函》(藏气水土办〔2022〕1号):“十四五”期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未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况。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2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准入暨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市)要践行‘不调查不开发、有污染不开发、不治理不开发、不达标不开发’的理念,对‘一住两公’地块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评审,否则视为违法用地,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确保执法到位。”
本项目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应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根据调查:项目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历史上涉及地块无外来填土;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西藏九新环境 (略) 索取查阅。
五、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
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
(1)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
(2)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