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关于对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02月26日-2024年03月01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 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 (略) (略) 东南角 | 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河南 (略) | 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工程的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初沉池(改造为厌氧池)、水解酸化池(改造为酸化调节池)、氯氧化池(改造为次氯酸钠消毒)等改造,拆除原有细格栅井及沉砂池重建,将CASS反应池改造为2座20m宽的一体化生化池,并新建高密度沉淀池和精密转筒过滤,本次改造现有工程处理规模1.*t/d,新增处理规模0.*t/d,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处理规模为*t/d。改造后采用“粗、细格栅+酸化调节池+厌氧池+一体化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精密转筒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格栅及沉砂池、酸化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浓缩池等恶臭气体产生点均加盖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间采取全封闭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臭气经收集后汇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粉煤灰、活性炭粉料仓分别在仓顶配备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专用烟道排放,符合《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随全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改扩建项目污水采用三级处理工艺,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厌氧+一体化生化池+高密度沉淀池+精密转筒过滤+次氯酸钠消毒”。本项目尾水排入贾鲁河,项目尾水达到《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1其他地区排放限值(其中部分项目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COD≤30mg/L,*≤1.5mg/L,TP≤0.3mg/L)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工程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泵类、风机等,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经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东、北、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4类标准;敏感点古楼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栅渣、沉砂根据鉴别结果对其进行处置,若鉴别属于危险废物,送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对其进行处置,若属于危险固废,送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送河南省 (略) 处置;化验室废液及化验室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废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废填料需更换时直接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在扶沟县 (略) 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河南经济报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