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 (略) (略) 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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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河 (略) 陕州大方山金矿 | 2024年7月15日 | 河南 (略) | 陕州区西张村镇 | 河 (略) | 矿区范围共由9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7.5542km2;开采标高+1190.00m~+864.00m。矿山为改建项目,采用地采,设计11个独立采区对矿区内16个矿体进行开采,各采区分别为独立开拓系统。首采先开采二采区、六采区和九采区,二采区有四个矿体,开采顺序为K3-3、K4-1、K3-2、K3-1矿体;六采区有两个矿体,开采顺序为K10-1、K10-2矿体;九采区有K14-1矿体。一采区为二采区的接替采区,一采区有两个矿体,开采顺序为K1-1、K2-1矿体,七采区和十一采区为一采区接替采区,七采区开采K11-1矿体,十一采区开采K15-2矿体;五采区为六采区的接替采区,五采区开采K9-1矿体,四采区为五采区的接替采区,四采区开采K8-1矿体;八采区为九采区的接替采区,八采区开采K13-1矿体,三采区为八采区的接替采区,三采区开采K7-1矿体,十采区为三采区接替采区,十采区开采K15-1矿体。 | 一、施工期 (1)井巷工程粉尘及爆破烟尘 工程采取湿式凿岩,凿岩后加强通风,矿井主要井巷定期清洗岩壁,防止二次扬尘,并进行洒水抑制粉尘产生。 (2)工业场地、道路施工扬尘 项目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 (略) 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环委办[2024]8 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严格的扬尘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3)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防尘和灰土拌和,不外排。 (4)施工噪声 项目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期设备噪声对各厂界噪声的影响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5)施工固体废物 建设期产生的废石部分填垫工业场地 (略) ,其余全部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井下凿岩废气、矿石堆场和废石场扬尘以及装卸运输扬尘。 采用湿式凿岩、湿式爆破的作业方式,凿岩后采取加强通风、加强洒水等措施,风井排出的污风中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经扩散后矿区边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对于矿石周转库和废石周转库,评价要求设密闭废石周转库和矿石周转库,周转库设喷雾降尘设施,工业场地全部硬化、绿化;对于运输扬尘,设计要求 (略) 定期清扫、洒水,并对运输车辆车厢进行遮盖,以有效减轻运输扬尘污染。 (2)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分别在各采区工业场地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及周边林木施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主要是平硐裂隙水,评价要求各采区平硐裂隙水采用收集池进行收集,平硐裂隙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对地面高噪声设施提升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音、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为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废石经废石周转场周转后全部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并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5)废石场安全防范措施 废石场设计要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严格施工和操作;按照水保方案和环评提出的废石场整治和处理措施,对废石场进行治理、恢复植被,降低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雨季加强管理和巡查,防止灾害发生。 | 0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