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单位《县住房和 (略) 关于变更审批龙舟坪(红坡)新能源充电站及配套管理用房项目建议书的函》(长住建函〔2024〕16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由于原项目建议书未考虑项目二号机房建设用地,经县自然 (略) 、 (略) 多次现场勘察、核对计算,需新增管理用房面积约24.12平米用于建设二号机房,调整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等建设内容。
经查,我局于2024年5月31日对龙舟坪(红坡)充电站及配套管理用房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长发改审批〔2024〕112号),本次为该项目首次变更批复。经研究,现将工程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龙舟坪(红坡)充电站及配套管理用房项目。
项目代码:2405-*-04-01-*。建设必要性长阳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需求旺盛,红坡充电站地理位置优越,位于四冲二街和廪君大道交汇的重要节点位置,周边行政单位和居民数量较多,充电需求较大,建设红坡充电站可以解决充电需求,同时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廪君大道。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项目总用地面积1150.3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23.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6.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2.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3.65平方米,建设7个60kW直流充电车位。
调整后项目总用地面积1150.3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9.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0.65平方米,建设7个60kW直流充电车位。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82.*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自筹。
六、计划工期
该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按照基本建设 (略) 审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