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新源县220kV汇集站送出线路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新疆自治区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
中核新源县220kV汇集站送出线路项目
2、项目单位名称
中核汇能 (略) 新源分公司
3、建设性质
新建
4、土地类型
国有未利用土地
5、建设地点及内容
220kV出线:远期架空出线4回,本期架空出线1(220kV东升压汇集站1回至71团220kV变电站;向北预留远期架空出线3回。220kV西升压汇集站1回至73团220kV变电站;向南预留远期架空出线3回)。
35kV出线:远期电缆出线30回,储能4回;本期电缆出线20回,储能;远期预留10回。
6、项目总投资
本工程概算静态投资83959万元,工程动态投资86264万元,由企业自筹。
二、项目必要性
1、积极开发风能资源,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太阳能作为一种丰富、洁净的和可再生的新能源,它的开发利用对于缓解能源危机, 保护生态环境和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新疆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加快发展利用风能,是增大经济总量, 调优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转型,提升整体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对促进 新疆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促进伊犁及四师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拟建风电场,会带动地区相关产业如建材、交通、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对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风电场的相继开发,风电将为地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快实现小康社会起到积极作用。本工程的实施是实现新源县新增风电项目顺利开发,促进伊犁及四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3、助力伊犁及四师节能减排
本风电场装机容量1000MW,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00万kWh,与燃煤电厂相比,以供电标煤煤耗305克每千瓦时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76.80万t。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S02排放量约40.29t,氮氧化合物约450.72t,CO2排放量约209.50万t,还可减少碳粉尘排放量约80.58t。本项目的建设对于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具有明显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核汇能 (略) 新源分公司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杨亚楠
电话:*
E-mail:*@*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 (略) 、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新源县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规划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4)本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对本规划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本规划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本规划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