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城区杉燕线及东城路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BHH-2025-001)
一、项目概况
利川城区杉燕线及东城路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 (略) (http://**)进入( (略) )选择“供应商登录”,点选本项目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09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采购名称:利川城区杉燕线及东城路片区排水防涝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HBHH-2025-001
四、招标控制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 格[2007]670 号文)的70%为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实际服务费以本项目最终实际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为服务费作为结算,超过此费率的为无效报价 (略) 理。
4.1项目概况:对 (略) 杉燕 (略) 易造成积水 (略) (略) 进行改造,改造DN500排水管9.160km、DN600排水管9.160km、DN800排水管4.290km,改造易涝积水点周边雨水口560个,增设雨水篦453个、检查井566个。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五、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日期同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
5.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房屋建 筑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 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并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已担任总监的在建项目不能超过2个(限恩施境内); 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竟争性磋商文件。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 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 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 因非法拖欠劳 动者工资而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 作出承诺,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否决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响应形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 (略) 办理“CA锁”并注册;
2、时间:2025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4日
3、地点: (略) (http://**),进入( (略) )、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4、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发布公告 (略) (http://**) (略) 支付信息服务费555元。(注:本费用非采购代理机构收取)
八、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 (略) (http://**)下载响应工具“ (略) 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打开本项目磋商文件和编制响应文件。
2、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须于:2025年01月20日9:00时前上 (略) (http://**)本项目内。
3、磋商会议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时 (略) ,关注项目进展(资格审查情况、澄清、二次报价等后续流程)。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主体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的“政府采购”,故本项目比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采购过程;
2、由于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采购程序不执行采购意向公开;
3、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20%的,且三分之二的评标小组成员一致认为属于低于成本价的,并认为该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不能说明情况的,评标小组可以拒绝其响应。(履约完成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 (略) 页截图、响应报价页面、成交通知书、项目合同及验收合格报告。类似是指:项目总投资、施工工艺、地质结构、建筑物构筑物总量等)
4、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响应,同时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非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为便于采购项目的有利实施,根据项目实际特征定性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5、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比照或者借鉴《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执行采购过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秉承“三公一诚信”原则,在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产生中,秉承公平竞争原则。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采购文件载明的相关内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规定的要约,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规定的承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规定的相关内容及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本采购文件的解释。
十、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知行 (略)
地 址: (略) 都亭街 (略) 江源街 (略) A栋三楼302室
联系方式:#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 (略) 腾龙大道(国泰名都 1栋3楼)
联系方式: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