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总工会限价商品房销售方案
为公开、公平、透明地实施澄迈县总工会限价商品房销售工作,根据《澄迈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澄府办〔2015〕18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售房目的
澄迈县总工会工会家园小区限价商品房B栋第二层0201?房和B栋第七层0702房业主由于工作调动,已办理好退还购买的限价商品房手续,现售房目的是为了尽快把购房款和装修款退还给业主。
二、售房领导小组
组 ?长:潘思群
副组长:王文艺、何深汉
成 ?员:蔡秀芹、冯志团、杨元武
三、房源信息
澄迈县总工会工会家园小区限价商品房位于澄迈县金马大道三横西路,共有40套房,已于2019年销售完。由于2户业主工作调动,已办理好退还B栋第二层0201?房和B栋第七层0702房等两套房,房源户型面积均为117.6平方米,其中B0201为毛坯房,B0702为精装修房。
房屋销售价:参照县总工会2019年销售9套限价商品房的房价,每套限价商品房(毛坯房)的价格为*元,确定B0201(毛坯)房销售房价为*元;B0702(精装修)房销售价为*元(其是:毛坯房款*元,装修款*元)。
四、销售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由于所销售的限价商品房中个别房源已进行装修,经县总工会对各房源价格进行核定,实行一房一价原则。
(三)为确保所有房源一次性销售完成,选房结果一经确认,购房人应与县总工会签订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及时与要总工会签讨限价房买卖合同,县房管部门将依据澄迈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规定限制购房人今后在澄迈县辖区内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五、销售对象
依据《澄迈县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澄府办〔2015]18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2套限价商品房优先安排符合购房条件的县总工会干部职工购买,2套房购完为止;县总工会干部职工优先购买后,剩余的房源用于安排符合购房条件的县直机关(含乡镇)工会主席购买。
六、资格审查
(一)申购:购房人应按照《澄迈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自主到澄迈县房管局申请办理《准购证》。
(二)审核:由澄迈县总工会对申请购房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
(三)公示:县总工会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在相关报刊及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澄迈县金马三横西路澄迈县总工会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县总工会干部职工提供县房管局开具的《准购证》;
2、县直机关工会主席提供县房管局开具的《准购证》、主席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抽签定购
本次销售限价商品住房采取现场随机抽签选取房号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步:由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人集中抽取抽房顺序号。
第二步:按照抽房顺序号顺序抽签购房,标有具体房号的签为中购签,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按照顺序参加抽签购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做补抽安排。
(五)签约购房
选中标有具体房号签的为中购者,中购者应在限定时间(15天)内到县总工会办理购房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缴交购房款。收款户名:澄迈县总工会;账号:*1259;开户行:工商银行澄迈支行。购房款一次性缴交完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个人需办理购房贷款的,由购房者自行申办。
八、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限价房购房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购房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保障性住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购房人选房、购房和交付房款必须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理,逾期不履行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购房资格。
(三)工作人员在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澄迈县总工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