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科技路-航天大道延长线、南三路路网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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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科技路-航天大道延长线、南三路路网工程项目 | |
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 (略) " | |
(略) 文城镇 (略) 文昌国际航天城航天大道片区和起步区 | |
海南中特 (略) | |
本项 (略) (略) ,分 (略) -航天大道延长 (略) ,主要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 |
文昌国际航天城 (略) -航天大道延长线、 (略) 网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与规划要求,工程的建设可完善文昌国际航天 (略) 网组织架构,构建片区快捷畅通交通,持续深入推进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建设整体新形象。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解释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 (略) (略) 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建设——1、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略) 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城市交通管制系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既有停车设施改造,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建设,停车场配建电动车充换电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相符性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 |
本项目符合《 (略) 航天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项目沿线无服务区、收费站等房建设施。本项目的建设 (略) 航天大道片区、 (略) (略) 网,并把文昌建设成 (略) 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可为该片区的建设提供必要的交通条件,可进一步促进航天大道片区、起步区的开发建设,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附加值,保障经济的良性发展, (略) 总体规划。该项目的建设 (略) 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项目建设非常必要,也非常迫切。 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不占用公益林,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项目施工期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减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影响,经 (略) 两侧种植绿化带等噪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海南省 (略) 上的“海南省国家文物保护单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可知(详见附图4), (略) 起点处的世坑村内存在一处保护文物单元,即林文英墓。本项目不涉及拆迁,且与 (略) 距离270m,在采取运输车辆减速行驶,避免发生车辆事故的措施基础上,该处保护文物对项目建设的制约性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线具有环境合理性。 | |
无 | |
1、废气 本项目沿线空间开阔,大气污染物稀释、扩散、沉降等大气自净条件良好;道路行车道边线与红线之间种植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对污染物的扩散具有一定的吸收和阻挡作用。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机动车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沿线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不建设收费站、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降水过程 (略) 路面径流。 (略) 采用雨 (略) 排水系统, (略) 基段周边汇水范围的雨水径流 (略) 下方设置的雨水管道 (略) (略) 。 3、噪声 参照《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提出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管理措施 1) (略) 交通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 2) (略) (略) 面养护工作, (略) 面的平整度, (略) 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 3)在敏感建 (略) 段等设置减速、禁止鸣笛、限速等交通标志。 4)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后期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及噪声防治。 (2)噪声控 (略) 规划建议 在远期交通流量的实现情况下, (略) 两侧医疗机构、行政办公、学校、居住区等声敏感建筑布 (略) 红线约30m的避让措施,并合理布局敏感建筑内部布局,以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所带来的影响。同时合 (略) 两边绿化林带,具有一定的降噪功能。在必要情况下, (略) (略) 、学校、住宅区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后续新建建筑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应由其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3)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共有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超标,为中期、远期夜间超标。其中航天科创园(在建)中期夜间最大超标量为3dB(A);远期大嘉汇花园(在建)、中交文昌雅郡、航天科创园(在建)、洋头彭、洋头陈最大超标量分别为4dB(A)、4dB(A)、6dB(A)、1dB(A)、3dB(A)。其中中期夜间超标的航天科创园(在建),采取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种植绿化林带,加宽绿植声屏障;同时进行跟踪监测,远期根据实测超标量采取对应措施。 4、固体废物 (1)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桶 (略) 人的垃圾。 (2)环卫 (略) 面保洁工作,及 (略) 垃圾, (略) 面洁净。 | |
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临时用地范围,不侵占区外用地,不破坏区外植被,施工区内的景观林木暂时移植,禁止直排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随意废弃;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挡土墙。施工时应将表层土壤剥离后单独存放于临时堆场,用于施工结束后的种植绿化。 | |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 (略) 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大气规划目标为PM2.5年均浓度2025年为14μg/m3,2035年为10μg/m3;地表水规划目标为2025年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55.6%,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比例达到100%,城镇内河(湖)达标率比例达到100%:2030年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7.0%,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比例达到100%,城镇内河(湖)达标率比例达到 100%:2035年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8%,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比例达到100%,城镇内河(湖)达标率比例达到100%。 根据《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数据和2024年5月24日~5月26日委托海南中特 (略) 实测的TSP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O3、PM10、PM2.5、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根据《 (略) 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月报(2024年4月份)》监测数据及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委托海南中特 (略) 实测数据, (略) 港尾沟清澜一小断面和罗厚水库数据水质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水质标准;根据2024年5月25日委托海南中特 (略) 对声环境质量现状的实测数据,项目所处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 |
联合公安、交管、消防等部门为运送危险品的车辆指定专 (略) 线,危险品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场所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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