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轧厂锡泥及浓PSA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 (略) 络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 (略) 络公示
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1.建设项目名称:冷轧厂锡泥及浓PSA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2.建设单位名称: (略)
-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上海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杨 (略) 885号
- 5.项目建设内容: 在冷轧厂1420单元建设1套锡泥及浓PSA废水 (略) 置装置,对镀锡机组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镀锡槽槽渣(锡泥)、高浓 PSA废水进行 (略) 置,项目建 (略) 理锡泥(镀锡槽槽渣)240t/a、浓PSA废水1200t/a,可资源化生产氧化锡产品137t/a.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止
-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下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
-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略) (略) 885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叶工
-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885号
- 联系电话:137******** 显示
- 电子邮箱:*@*aosteel.com
- 传 真:*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