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QC2023CG022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谯城区药王大道、北一环、临涡北路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二)主要要求”中第3条“3、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亳州最低工资标准(提供承诺书)”,此处仅提到在报价方面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亳州最低工资标准,并未提及报价是否需要考虑人员社保费用,请问人员社保费用是否需要考虑在报价内?
回复:报价中包含人员社保费用,人员社会保险等五险费用(含个人缴纳部分)不 (略) 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和配套费率计算(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4)商务要求”“三、注意事项”中第3条“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提到了相关税费,能否明确相关税费税率是多少?
回复:供应商根据自己企业性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税费即可。
3、招标文件第43页,采购需求中:(2)车辆配备要求1.洒水车(10T 以上)8 辆,货车(1.45T 以上)12 辆,多功能抑尘车(10T 以上)1 辆,压缩式垃圾车(1T 以上)4 辆,高空作业车 3 辆。 1、此处列明的吨位参数,是否指核定载质量? 2、吨位参数是否包含本数?如10T的洒水车是否满足要求? 3、分公司车辆设备是否认可?
回复:车辆配置的吨位参数均指核定载质量;吨位参数包含本数;分公司车辆认可为自有设备, (略) 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3年4月17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谯城区八中南路朝阳小区东北约 30 米
联系方式:李工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 455 (略) 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联系方式: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 话:0558-* *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