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扶通〔2018〕26号)、《关于印发<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的通知》(黔南财农〔2023〕15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县脱贫劳动力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及立项批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2021年9月29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 (略)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瓮安县乡村振兴局0854-*
瓮乡振领复〔2023〕43 号关于瓮安县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劳动力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docx
瓮乡振领立复〔2023〕8号关于瓮安县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劳动力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立项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