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10号
公示时间:2023-09-08
受理时间:2023-08-2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印刷废气收集后通过光氧活性炭一体机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过程印刷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一体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等措施;固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新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由有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联系人:王凤霞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 (略)
审批部门:平谷区环保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建设西街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