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桥铝型材固体废物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环保型装饰装修新材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海洲工业园
建设单位:湖北龙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洪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海洲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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