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2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草塘至云中港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2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04月27日09时30分。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修改为:
“本项目起点位于草塘镇木老坪社区港口大道与工业大道交叉口处。途经木老坪、新寨、新田咀、冲宝口、白泥坝、新寨坪、老街村、官家坳、岩头、大塘村、王家寨、乌江村、白龙井、高庄,终点位于板水村接云中港码头进场道路。路线全长32.47km。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约定的报价方式为“总价”。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09.25万元,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8.55万元;勘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60.70万元。
注: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总报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和勘查设计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1、2目修改为:
“1.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总价包干。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服务周期内工作的所有费用……
2.勘察设计部分: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修正预算(如需要)等全部资料)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条款“第7.1款、7.4款”修改为:
“7.1 费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按照咨询服务单位填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报价进行结算。咨询服务单位填报的服务费报价为履行本项目合同咨询服务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设备、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含增值税)、风险、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监测、测量、分析研究、成果文件编制出版费、专家或主管部门评审费、会务费(包含餐费、会场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等与会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所有费用等)均计入咨询服务费中。
7.4 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 (略) 场因素变化而作调整。”
(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1.1.1项”中删除“勘察设计过程中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及中标合同单价,根据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予以计量支付。”
(八)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2.1”修改为:
“12.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总价包干合同。
在合同实施期间,由于人工、材料、设 (略) 场价格变化导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变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不进行调整。
具体支付见合同协议书约定。”
(九)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5、9目修改为:
“5.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为人民币________元,勘察设计部分为人民币________元。
9.在项目开工建设后,本项目的合同价款由后期实施过程中的项目法人按下述方式向设计人(咨询服务单位)支付合同价款,具体支付合同价款方式为总价包干,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一、投标函”第1款修改为: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其中勘察设计费人民币 元,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按合同约定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十一)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删除“二、费用清单”的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黔南州航务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 (略)
日 期: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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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