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略) *吨高强度包装用钢带生产线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7日(7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略) *吨高强度包装用钢带生产线改造项目 | 鞍环审〔2024〕55号 |
2 |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界东7井探井项目 | 鞍环审〔2024〕56号 |
3 |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欧39-2井探井项目 | 鞍环审〔2024〕57号 |
4 | 台安县新台益涵家畜养殖场年出栏*只肉鸡扩建项目 | 鞍环审〔2024〕58号 |
5 | (略) 耿庄镇旗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废机油回收项目 | 鞍环审〔2024〕59号 |
6 | (略) 金蚂蚁 (略) 废旧铅蓄电池中转站项目 | 鞍环审〔2024〕60号 |
7 | 鞍山 (略) 新建废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 | 鞍环审〔2024〕61号 |
环评批复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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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