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凤阳正泰110kV线路工程(蚌埠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胜利东路11 (略) 生态环境局六楼
项目名称 | 凤阳正泰110kV线路工程(蚌埠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略) 龙子湖区东海大道南侧绿化带 |
建设单位 | 凤阳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中政 (略) |
项目概况 | (1)110kV肖凤663线路改造工程 原110kV肖凤线1#杆南侧线路下方新建B1杆塔,更换B1#~原肖凤663线1#杆线路长约0.038km,恢复双回架空线路长0.155km(B1#~原肖凤663线3#杆),拆除线路长0.038km,拆除原肖凤663线2#杆。拆除线路路径与本次更换导地线线路路径相同,拆除杆塔位置同新建B1杆位置。 (2)T接110kV肖凤663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2.453km,其中四回路混压架空线路长1.879km,双回220kV和双回110kV混压同塔架设;双回路110kV架空线路长 0.05km;电缆线路长约0.524km,采用单回通道设计、单回铺设。混压四回及双回塔预留的三回线路及1回线路本次与110kV正泰线路同步挂线,本次预留线路仅挂线,不带电运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生生态 | (1)避让措施 ①设计方案中,已充分考虑沿线现有线路走廊,全线采用占地面积较小的钢管塔设计,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选择在东海大道南侧绿化带区域内,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②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拉线桩锚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充 (略) 政道路和农村土路,不开辟临时占地。 (2)减缓措施 ①线路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减少土石方量以及塔基开挖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提前规划施工流程,采用小抱杆等影响较小的拆除工艺,拆除的杆塔及导线材料及时清运,避免在施工现场开辟材料堆场。 ②塔基施工占用灌木林地或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复垦。 ③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时拉线锚桩场应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④线路沿线交通便利,利用已有的东海大道及乡村土路,不新建临时施工道路。 ⑤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 ⑥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⑦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及周围居民的干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拆除旧杆塔的塔基应采取破碎处理的方式,破碎的混凝土块及时清除处理,并及时对塔基处进行迹地恢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施工区域,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 施工期的各项*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不造成大面积植被破坏,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用地功能,临时占用耕地时应及时进行复垦,不对 保 护 动 植 物 造 成 破坏,未造成水土流失现 象。保留施工期表土覆盖、钢板设置、临时占地恢复、人员培训等照片。 | (1)强化对线路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 线路沿线植被恢复良好,占用耕地复垦效果良好。 | 地表水环境 | ①施工人员均就近租用民房或旅馆,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卫生设施处理。 ②施工废水通过先行修建的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入附近水体。 ③本线路施工采用商用混凝土。 本项目杆塔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泥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施工期的各项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无扰民纠纷和投诉现象发生。施工场地塔基及电缆井开挖四周修建截水排水沟并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保留临时沉砂池、排水沟、泥浆澄清池等设置照片。 |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向周边水体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 / | 声环境 | ①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施工场界安装2米高度的移动围挡,优化施工布局,错开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 ②严禁夜间施工; ③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优先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噪声; ⑤施工前及时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避免发生投诉纠纷事件。 | 施工期的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设置围挡或围墙,按《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厂界噪声控制,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无噪声投诉现象发生。施工场地周围先建设围挡,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并减少鸣笛,优选低噪声施 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保留施工期围挡设置照片等。 | 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提高导线对地高度,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运营阶段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营管理。 | 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大气环境 | ①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始施工时,应主动向当地县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②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电话等内容。 ③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墙),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充分利用现有混凝土硬化道路及水泥硬化空地作为材料临时堆放场所、材料运输道路。经现场踏勘,现有道路地面平整坚实,不会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施工场地地面必须确保100%进行硬化,防止起尘。 ④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拆除杆塔塔基破碎时应采取湿法作业,破碎的弃渣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开挖的表土及时回填并进行覆盖等防尘措施。 ⑤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暂存场所。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⑥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应100%进行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100%进行密闭,避免沿途漏撒。 ⑦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⑧土石方尽量在塔基周边进行平衡,无法平衡的土石方,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 (略) 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⑨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确保100%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⑩塔基应在划定的施工作业区内进行,尽量以人工或小型机械进行作业,减少开挖面积开挖量。开挖土方不能立即回填时,应做好覆盖措施,施工区涉及占用绿化地时尽量采用钢板铺设等措施以减少地表及土方扰动,减少扬尘的产生。 | 施工期的各项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合理设置抑尘措施,施工期间未造成大气污染,也无扰民纠纷和投诉现象发生。施 工 工 地 设 置 硬 质围挡,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洒水降尘,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未焚烧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保留施工期土方覆盖、建筑垃圾分类堆放、遮盖照片等。 | 无 | 无 | 固体废物 |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均由施工单位收集带走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现场开挖土方在塔基及电缆施工区周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塔基基础钻孔泥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至指定场所。 ③拆除的导线、铁塔、绝缘子等金具由由 (略) 物资部门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基础破碎至地表下1m,破碎后的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均得以妥善处理和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施工迹地清理工作,且无扰民纠纷和投诉现象发生。保留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施工废物料分类集中堆放照片等。 | 输电线路运营期产生的 少量废弃绝 (略) 回收处置。 | 固废均妥善处置 | 电磁环境 | / | / | 架空输电线路适当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运营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营管理,加强巡检,确保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在沿线杆塔上设置高压警示标志,加强线路巡检,确保线路正常运营。电缆线路附近应竖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线路沿线及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 环境监测 | / | 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 按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 | 确保电磁和噪声满足监测计划要求。 | 其他 | / | / | 竣工后应及时验收。 | 竣工后应在3个月内及时进行自主验收。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阳正泰110kV线路工程(蚌埠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代码:2303-*-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