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息传递平台项目JH23-*-0122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6: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纳税信息传递平台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 5 月6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1221
项目名称:纳税信息传递平台
预算金额:760万
最高限价:760万
采购需求:通过建设大数据协税管控平台,从实际业务场景出发,采用互联网+等手段,联合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财税系统及企业主体等,通过信息整合、算法研发、模型设计和产品应用,整合各方面涉税数据源,实现政府各级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同时在相关授权情况下通过大数据、云平台、区块链及物联网技术,多渠道自动化采集企业线上线下信息,全方位实时监控辖区内各行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实时推送可视化图谱至各级财政机关,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4月18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 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方式:刘昆杰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晨越 (略)
地址: (略) 白塔区富虹大街107-6号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辽阳卫国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晨越 (略)
账号:*00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微
电话: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