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随车式起重牵引车(13.5m)租赁服务采购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略) (略) 宜州西一分部项目租赁1台随车式起重牵引车(13.5m),现以公开简易询价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如下: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资格,纳税人资质须是一般纳税人。
(2)参与报价的供应 (略) 供应商, (略) 未入各租户库的供应商以及全北投集团所有正式供应商。
(3)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 (略) 有信誉不佳或有过不良履约记录者,均不接受报名。
(4)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响应,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响应资格。
2.评审方法及原则:
(1)评审办法:合理最低价法(含税总价)。
(2)本次采购拟成交1名供应商。
(3)供应商报价在上限价以内,采购人以响应含税总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排名,响应含税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为成交候选人。
(4)当第一推荐候选人主动放弃成交的,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的,或者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则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均放弃成交时,由采购人重新采购。所有顺位成交推荐人的报价不得高于第一名的报价,若顺位成交推荐人的报价高于第一名的报价,必须接受第一名的报价(含总价及细目单价)才能成交,否则按排名顺序推荐下一位接受本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成交。
(5)若有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优先推荐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对每项清单进行报价,除报价清单的单价外,其他分项报价不全或报错或报漏的,以采购人更正为准,供应商必须认可,否则报价无效。
(7)如开启后有效报价只有两家或者一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均为含税单价;供应商应考虑采购数量、租赁期限、响应单价等风险,谨慎报价;具体数量、租赁期限以双方签认的对账单为准。
(2)增值税税率要求:报价单价的增值税税率应为9%。
(3)设备租赁上限价格清单详见附件1。
(4)设备租赁单价:设备租金、设备进场费、设备退场费、维修保养费、1名操作人员的工资(含工资、福利、保险、伙食费等)、车辆保险(投保应包括车辆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险、不低于*的第三者责任险)、税费等全部费用。
(5)进退场要求:设备的进场、退场均由供应商负责安排,并承担费用。
(6)燃料要求:设备在项目作业期间,所需燃料按项目材料管理要求办理领用手续,且燃料费由采购人所服务的项目承担。
(7)人员加班费(如有)的约定:租赁期间,采购人可不限时间使用设备。每人每月总工作时间按240小时计算,单台设备租赁不满1个月的,当月每人总工作时间=实际租赁天数×8小时;超出的部分为加班时间,加班费按30元/小时·人(含税)计算;原则上每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加班时间须经过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及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8)食宿要求:供应商配备人员的住宿由采购人与需进场项目沟通协调安排项目驻地住宿(不含床上用品,个人生活用品)。伙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配备的人员需在项目就餐的,费用以所在项目伙食收费标准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项目的付款通知后30天内自行支付至所在项目或供应商配备的人员应在就餐前自行支付至所在项目(具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9)在租赁期间不含税单价不做调整(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结算采用一票制。
4.服务要求:
(1)服务地址:广西壮族 (略) 宜州区(宜州西一分部)。
(2)租赁期限:10个月,从2024年5月开始,具体以采购人施工进度而定。
(3)送达现场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技术标准要求:
(1)设备相关参数要求:设备出厂年限在6年内,设备不限时间使用,各种证照齐全有效,各项性能完好。起重牵引车马力为400马力,挂车为低平板挂车(带爬梯),挂车长度约13.5m,起重吊臂最大起重量20t及以上、回转角度约400°,设备主要工作参数必须与设备铭牌一一对应。
(2)安全设施要求:供应商设备轮廓必须粘贴反光标贴,且随车配备合格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3)配备人员要求:每台设备配备1名操作人员,进场前供应商需提供与人员的劳动合同;人员的年龄大于18周岁,且小于55周岁,人员应符合该类型设备的上岗要求。
(4)设备品牌要求:不限品牌要求。
6.供应商报价管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对供应商处以暂停6个月至1年报价资格、扣年度信用等级评价3~10分、信用等级降1级等惩处:
①响应文件雷同率85%以上,或痕迹明显为同一供应商做的资料。
②不符合评审办法的恶意报价(含不平衡细目报价、报价被认定为影响公平竞争)行为的。
③非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要求被取消成交资格的。
④更换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提出改签合同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核查属实的,该供应商可直接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①在设备租赁采购过程中,出现串通响应行为的,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②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履约供货能力不足、材料质量差,经交涉仍无改观,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的。
③不履行或不当履 (略) 或所属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履约能力不足,在同一个项目被项目部下达2次以上整改通知书仍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的。
⑤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⑥通过欺骗、隐瞒、造假等手段,进入合格供应商库的,或为实现信用评价等级晋升目的,存在利益输送或行贿行为的。
⑦未经协商沟通, (略) 或直属单位的。
⑧凡是被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撤销该供应商及其关联供应商所有材料注册认证资格,且2年内不接受再申请,2年内不得承接合同任务(包含补充合同)。
⑨采购中,在同个项目累计2次以上成交后拒不履行义务的,将该供应商列入集团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其报价。
⑩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
7.结算要求:
(1)货到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账期支付”期内,我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付款至供应商银行账户,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2)租赁费计算约定:
①租赁费计算起始时间: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设备运送进场,采购人组织人员对设备及机组人员资质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合格且达到使用要求后才开始计算租金。采购人组织验收并不免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如有设备质量、机组人员资质等问题出现,供应商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租赁费计算截止时间:根据具体施工情况,采购人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退场日期,供应商按要求退场,从采购人指定退场之日起停止计算租赁费。
③如实际使用天数足月的,按月进行结算;如实际使用时间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日租单价=月租单价÷30。
④服务期间,设备每月累计维修保养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服务费相应扣除;如遇春节,或根据供应商实际计划内停工天数扣除相应租赁费。
(3)租赁期间,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必须要相当或更优于采购要求的设备。如采购人需要13.5m随车式起重牵引车,成交人提供设备规格型号≥13.5m随车式起重牵引车的,采购人有权按13.5m随车式起重牵引车的报价进行结算。
(4)结算及支付方式:每月1日前双方确认上一期的结算金额,并由供应商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5)开票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工 (略)
纳税人识别号:*96E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宁金湖广场支行
账号:**
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6)开票公 (略) 名称一致,并同时附结算对账清单加盖公章。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 (略) 响应截止时 (略) 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盖章签字的扫描件),供应商须按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不得涂改,清晰可辨,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项签姓或盖章和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作无效处理。
(2)上传响应文 (略) 清单综合价不一致的, (略) 上传的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清单为准。若响应文件中单价乘以数量的金额或汇总的总价有误的,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3)未对所有清单项进行响应的,作无效处理。
9. (略) (略) 诚邀广大讲诚信和综合实力强的供应商加入《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系人:李先生0771-*。
10.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广西工 (略)
(2)采购联系人:李先生0771-*。
附件:1.租赁上限价格清单
2.响应文件(格式)
广西工 (略)
2024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