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标题: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24年6月太林站110kV母差保护装置物资采购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截止时间 | 2024-06-25 13:45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6-26 13:45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110kV母线差动保护装置 | SGB750 | 1 | 套 | 2024-0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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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蒲县城关变电站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要求: 要求报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含运输服务费(材料装卸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含系统调试费用(含接入在线监测远程管理系统主站费用);(二) 资质要求:须是设备制造商,提供具备CMA、CNAS和PAL标志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至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至少具有30套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供货合同的证明文件 (三)结算方式:全部到货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总金额的100%增值税普通发票;办理完到货验收手续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90%。一年后,质量无问题,支付剩余10%质保金。 (四)交货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到指定库房,迟延交货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价款的1%;迟延交货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价款的3%;迟延交货5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价款的5%,不满一周的按1周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供方支付了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迟延交货超过10周或违约金总额达到了合同总价的20%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方除应退还所收款项外,还应按上述比例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五)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品出厂标准 (六)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七)样品要求:无。 (八)质保要求:供应商需签定《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品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四、技术条款:
满足附件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