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开 (略) 197号湖南 (略) 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 (略) 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开 (略) 197号湖南 (略) 产业园区2#栋1楼101号厂房(4000㎡)、3#号栋2楼(885㎡)、园区中央停车空坪(2000㎡),建设湖南 (略) 再生资源利用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年分拣衣服6000t,年冷压泡沫板1800t,年生产PE再生颗粒2000t、PP再生颗粒2000t、PS再生颗粒2000t、PVC再生塑料粉碎粒子2000t、PET再生片料*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拉丝有机废气、破碎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和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8m排气筒(15m厂房高度+3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位于西北侧),厂区异味及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定时喷洒植物液除臭剂处理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项目运营期水耗主要为生活用水以及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为清洗用水。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格栅—调节池—气浮—A2/O生物池—沉淀池—清水池)(污水处理站位于西北侧)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及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略) (略) , (略) (略) 进入苏托垸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锤破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可知,项目所有设备均置于室内,在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半地下式减噪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产生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相应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为分拣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 (略) 、边角料、废标签等及员工生活垃圾。废标签、废渣、 (略) 、污水处理站污泥、底渣等收 (略) 处理;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机油桶等经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示日期: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 通信地址: (略) 开福区人民政府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416办公室 邮编:* |
(略) 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