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区 (略) 印发了《 (略) 知识产权质押融 (略) 置资金池管理办法(修订稿)》(京门知产文〔2024〕1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2023 (略) 印发了《 (略) 知识产权质押融 (略) 置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6月, (略) 发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我局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对办法重新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修改了个别条款内容,扩大并完善了支持的知识产权类型。
二、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降低企业融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设立 (略) 知识产权质押融 (略) 置资金池。同时,为确保资金池科学、高效、规范、有序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办法的修订过程有哪些?
(略) (略) 知识产权质押融 (略) 置资金池政策内容以及办法出台后与有关各方交流等情况,我局对办法内容全面总结复盘,修改了个别条款,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局党组会审议、区政府审议等过程完成办法修订。
四、办法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办法共七章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合作机构遴选、资金池使用管理、资金池工作机制、资金池存续及清算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3条。说明了制定办法的目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资金的出资方和运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共4条。明确了资金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构成及职责,资金池部门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的负责单位及职责。
第三章合作机构遴选,共2条。详细说明了遴选资金池合作机构的具体条件和遴选流程。
第四章资金池使用管理,共7条。包括资金池出资金额、管理机构、账户设立、资金用途及风险分担、所支持企业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界定,以及申 (略) 置、 (略) 置方案、联席会议审批、资金池放款等资金池使用管理的全过程。
第五章资金池工作机制,共4条。明确了项目在备案、处置、对账、归档方面合作机构与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之间的工作机制,提出了绩效考核和项目审计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资金池存续及清算,共3条。对存续年限、总结评价和清算工作进行了说明。
第七章附则,共1条。为解释权及实施时间,办法施行同时原办法废止。
五、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概念
修改后内容: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主要变化:采用了不完全列举法明确了支持的知识产权类型涵盖所有知识产权类型, (略) 级政策支持的知识产权类型保持一致。原办法只支持专利权和商标权2种知识产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
(二)资金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修改后内容: (略) 建立资金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知识产权 (略) 长为召集人,区 (略) (区 (略) )、 (略)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 (略) 、区科委、 (略) 、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变化:联席会 (略) (略) (区委宣传部)
第四章资金池使用管理
(三)办法支持的借款企业的表述
修改后内容:借款企业应当为在 (略) 依法登记注册、信用良好、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拥有良好的研发及管理团队、具备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略) 场竞争力。
主要变化:取消了企 (略) 纳税的要求,增加了经营状态的要求。
六、关键词诠释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将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主要质押物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资金池:本办法所称资金池由 (略) 政府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用于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资金池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合作、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