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略) 市东水路121 (略) 高工小区8#店面招租,租赁期限二年六个月,年租金挂牌价 *** 元。租金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缴清,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 (略) 市东水路121号高工小区,普通装修,面积约22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用于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娱乐业或制造业(或有较大噪音污染企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 (略) 面的现有装修状况, (略) 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 (略) 及门前卫生。
3、 (略) 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 (略) 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 (略) 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 (略) 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 (略) 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 * 日— * 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 日, (略) )。
八、咨询电话: *** 、 *** 、 *** ;
联系人:吴小姐、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 (略) 市湖东路152号 (略) 大厦A座二十二层。
附: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 ***
名称
(略) 市东水路121 (略) 高工小区8#店面招租
挂牌价
10.244万
保证金
5万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0:00:00
是否延牌
是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
地址
(略) 市湖东路152号 (略) 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