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8日,受中国石 (略) (略) 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轮古油田轮古7、9区块注水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轮古油田轮古7、9区块注水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输水干线14.5km,注水支干线、9座注水井场、注水泵10台及配套注水阀组、单井注水管线等,配套建设自控仪表、通信、电气、结构、消防等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联系人:郭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联系电话:099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 (略)
联系人:王工
地址: (略) (略) 215号
联系电话:0991-*
邮政编码:*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中国石 (略) (略)
2024年4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