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委托山西 (略) 编制《 (略) 食品添加剂、精细化工中间体及防护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食品添加剂、精细化工中间体及防护新材料项目
2、项目选址: (略) 阳高县龙泉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约为113.35亩,总建筑面积为(略).75m2。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年产食品添加剂N-(略)基胍基(略)酸3600吨,副产钠盐3710吨;建设生产车间一、控制室、生活辅助楼、(略)类仓库一、(略)类仓库二、动力中心、 (略) 理、罐区、门卫一、门卫二、消防水池等设施。二期建设内容为:年产六(略)基二硅烷胺3000吨,三(略)基碘硅烷300吨,吡啶盐酸盐300吨,水基防锈剂202吨,副产氯化铵1362吨;建设四个车间、办公楼、技术中心、(略)类仓库、机修车间等。购置11套生产线,共329套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链接: http://**-m8q2-KShtSfaRcSQ?pwd=gvzm 提取码: gvz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