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磨沟区“ (略) ”服务项目三片区(六道湾、苇湖梁、七纺、华光街、水塔山、七道湾、龙盛街、振安街)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 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水磨沟区温泉西路南五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10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XCT2023-ZB-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磨沟区“ (略) ”服务项目三片区(六道湾、苇湖梁、七纺、华光街、水塔山、七道湾、龙盛街、振安街)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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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 | 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 | 以此次下发的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
2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月*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付款*方须出具正规发票,发生税金均由*方承担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每6个月*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付款,*方须出具正规发票,发生税金均由*方承担 |
3 | 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 | 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 | 以此次下发的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为准 |
4 | 招标文件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详细评审2.类似业绩” | 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注: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日期前3年。例: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09月28日,近三年是指2020年09月28日至2023年09月28日。 评分依据: 1)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合同内容不能有效证明或不清晰评委无法辨识的不得分。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委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注: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日期前3年。例: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09月28日,近三年是指2020年09月28日至2023年09月28日。 评分依据: 1)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容不能有效证明或不清晰评委无法辨识的不得分。 2)通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评委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5 | 招标文件第7章采购合同 | 招标文件第7章采购合同 | 以此次下发的招标文件第7章采购合同为准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温泉西路南五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10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梅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