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环保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4-*
地 ??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建设单位:安徽 (略)
项目名称:环保新型建材生产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寿县堰口镇魏岗村 (略) 院内5#厂房,建筑面积300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项目原料为外购鹅卵石、矿石;项目设置石料破碎线1条、水稳生产线1条,拟购置破碎机、筛分机、水稳搅拌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吨砂石骨料和*立方水泥稳定碎石产品;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立项(项目代码:2309-*-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雨水排 (略) ;车辆冲洗、地面清洗、设备清洗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破碎筛分生产线布设于生产车间内,该生产线的喂料仓采取三面及顶部封闭并通过引风管道收集粉尘,破碎机、筛分机各产尘点通过设置集气罩+软帘收集粉尘,上述粉尘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稳生产线在生产车间内单独封闭,该生产线喂料仓采取三面及顶部封闭并通过引风管道收集粉尘,搅拌机及物料输送环节各产尘点通过设置集气罩+软帘收集粉尘,上述粉尘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水泥装卸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你单位运营期应落实好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原料及骨料在生产车间内堆存,堆存区上方设置雾化喷头降尘;碎石生产线、水稳生产线物料输送廊道全封闭,水泥通过管道密闭输送;骨料落料端口处设置高压喷淋装置抑尘;石粉落料端口接封闭型钢制缓冲漏斗和耐磨布袋,降低石粉落料落差,减少落料扬尘;车 (略) , (略) 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生噪声设备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沉淀池污泥定期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场所(10㎡)暂存,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等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