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域)(项目名称)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域)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域)(项目/标段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白治县域)勘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 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域)。
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大路铺镇等乡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约30公顷,修复江华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8个,工程总投资约1081.*元,建设地点为我县沱江镇、大路铺镇等乡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弃建构造物拆除、清运,危岩清理,边坡复绿,场地平整,植被恢复,挡土墙、排水沟、 (略) 、蓄水池和林园地后期管护工程。本次招标控制价为*.96 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范围: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域)(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标段划分: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乡镇 | 修复点名称 | 施工费(元) | 招标控制价 |
一标段 | 沱江镇 | 沱江镇竹 (略) 废弃石场1 | *.93 | *.58 |
沱江镇竹 (略) 废弃石场2 | *.75 | |||
沱江镇双顾村废弃砖场 | *.6 | |||
涔天河镇 | 涔天河镇聂家寨村废弃砖场 | *.72 | ||
沱江镇 | 沱江镇白泉村废弃粘土矿场 | *.58 | ||
沱江镇赫洞村废弃砖场 | 0(转型利用) | |||
二标段 | 沱江镇 | 沱江镇大干村废弃石场 | *.09 | *.53 |
沱江镇大干村废弃粘土砖场 | *.44 | |||
沱江镇 (略) 废弃石场1 | *.96 | |||
沱江镇 (略) 废弃石场2 | *.36 | |||
沱江镇 (略) 废弃石场3 | *.68 | |||
桥市乡 | 桥市乡新石村废弃砖场 | * | ||
三标段 | 大路铺镇 | 大路铺镇仙石村废弃砖场1 | *.68 | *.85 |
大路铺镇仙石村废弃砖场2 | *.62 | |||
白芒营镇 | 白芒营镇平泽村废弃石场 | *.59 | ||
白芒营镇平泽村废弃砖场 | *.54 | |||
白芒营镇联合村废弃砖场 | *.77 | |||
白芒营镇莲山村废弃砖场 | *.87 | |||
白芒营镇白 (略) 废弃石场 | *.44 | |||
涛圩镇 | 涛圩镇邓家寨村废弃石场 | * | ||
江华国有林场涛圩分场 | * | |||
河路口镇 | 河 (略) (略) 废弃石场 | *.74 | ||
河 (略) (略) 废弃粘土场 | *.08 | |||
水口镇 | 水口镇河湾村废弃石场 | 4000 | ||
大圩镇 | 大圩镇西岭村废弃石场 | *.52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 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因本项目施工地点分散广,工期紧,任务重,每个潜在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若重复投标,所投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
2.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9 其他:保修要求: (略) [2000]279 号令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及以上 (略) 于有效期,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矿山(或矿业)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 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 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或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 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 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5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 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8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承担本项目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 (略) 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在永 (略) 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略) 络下载的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 标 人 须 先 在 永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平 台 ( 网 址 : 按交易 (略) 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01月17日09时00分。请投标 (略) (略) 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数据电文 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 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 (略) 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略) 网下载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 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 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 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46-*。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 ”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具体操 (略) (略) 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6.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 (略) 银转帐;
(2)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7. 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及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公共 资源 (略)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发 (略) ,电话: 0746-*。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 (略)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
联系人:韦涛
电话:074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时代 (略) 5栋
联系人:陈海、 *海波、杨梅
联系方式:074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