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
苏政挂B〔2023〕25号
(略) 人民政 (略) 锡山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
第1602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锡山区人民政府:
无锡市锡山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602批实施方案相关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实施 (略) 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 (略) 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编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602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锡北镇。其中拆旧区 (略)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网上流转系统中 (略) 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0.0724公顷;建新区总规模2.064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0.0724公顷(占用农用地0.0724公顷,含耕地0.0015公顷)。
二、同意你区将锡北镇光明村、泾新村2.064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严格方案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规模管控。强化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略) 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 |
五、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