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X2SD*号“东营开发区 (略) 废机油回收混乱,没有转移联单,与实际回收对不上号。”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整改落实责任人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3月17日前邮寄或直 (略) 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B座435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 (略) 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546-*。
一、信访问题
东营开发区 (略) 废机油回收混乱,没有转移联单,与实际回收对不上号。
二、落实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加大对危废处置企业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验收情况
2023年3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成立验收小组对该信访件进行销号验收,现场通过验收。
四、责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